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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上半年销售费用增45% 曾曝4天2889万会议费

10-26 发布 251 次浏览 创业投资 信息编号: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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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上半年销售费用增45% 曾曝4天2889万会议费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9日讯(记者 孙辰炜 徐自立 马先震)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汾酒”,600809.SH)于8月27日发布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山西汾酒上半年各项经营数据再获显著突破,上市公司期内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创上市25年以来中报业绩新高,上半年总营收、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均一定幅度增长,中信证券、平安证券等多家券商也建议山西汾酒维持买入评级。  本报告期内,山西汾酒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为11.95亿元,报告称预计今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93亿元。  截至报告期内,山西汾酒销售费用为13.76亿元,同比增加44.58%。报告称主要原因为加大省外市场规模性拓展、基础市场前置性投入增加、终端拓展投入增加所致;有媒体称,山西汾酒销售费用猛增是因为布局了“13313”的全国化战略,提出大营销体系。  今年5月17日,山西汾酒收到的上交所问询函称,山西汾酒2018年年报披露其广告宣传费本期金额7.33亿元,公司促销费2.75亿元,同比增长66.49%;公司会议费4289.27万元,同比增长130.67%,日常关联交易规模逐年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9.28亿元,较上年同比大幅增加153%。  山西汾酒于今年5月31日回复上交所的公告中显示,为提升品牌影响力,利用重大活动开展会议营销造成报告期会议费增加,其中于2018年9月19日至22日举办了4天的“2018杏花村世界酒文化博览会”花费高达2889.38万元,据山西汾酒公司董秘王涛称,外界看到该会议仅4天,但实际费用包含整个会议前期的筹备、宣传等,仅凭会期来计算日均花费700多万有失公允。    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山西汾酒上半年营收63.77亿元,较去年同期上涨22.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0亿元,同比上涨26.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9亿元,同比上涨25.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1亿元;总资产135.48亿元,较去年同期上涨12.20%。    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山西汾酒营业成本18.20亿元,同比增加13.62%,报告称主要原因为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13.76亿元,同比增加44.58%,报告称主要原因为加大省外市场规模性拓展、基础市场前置性投入增加、终端拓展投入增加所致;管理费用3.23亿元,同比增加21.43%,系本期工资薪酬、维修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3577.29万元,同比增加4588.90万元,其中利息费用本期7448.95万元,同比增加7347.09万元,利息收入4032.09万元,同比增加2780.14万元,报告称主要原因为本期票据贴现产生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半年报显示,山西汾酒主要产品为汾酒,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山西汾酒的汾酒产品实现营收56.34亿元;按销售渠道划分,-为主要销售渠道,上半年实现营收56.62亿元,-(含团购)上半年实现营收5.51亿元,报告称该渠道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酒类业务,其-业务占比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山西汾酒货币资金31.60亿元,同比增加135.18%,占总资产比例的23.33%,报告称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票据贴现增加所致;应收票据26.19亿元,同比下降29.40%,占总资产比例的19.33%,报告称因本期票据贴现增加所致;预付款项6005.96万元,同比下降39.28%,占总资产比例的0.44%,因本期预付租赁费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山西汾酒存货40.56亿元,同比增加24.40%,占总资产比例的29.94%,主要系原酒产能提升、产量增加,原材料、在产品增加,成品酒季节性增产所致;应付账款15.92亿元,同比增加78.33%,占总资产比例11.75%,主要系未付包装材料、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应付职工薪酬5.96亿元,同比增加31.65%,占总资产比例的4.40%,主要系本期未付计提的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增加所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45亿元,同比增加1.07亿元。    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山西汾酒货币资金期末金额共计31.60亿元,较期初增加18.18亿元,其中库存现金期末余额8.06万元,同比增加3.15万元;银行存款期末余额31.60亿元,同比增加20.34亿元。    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山西汾酒流动负债共计64.27亿元,同比增加9.72亿元,其中应付票据5.26亿元,同比增加3745.11万元,应付账款15.92亿元,同比增加6.99亿元,预收款项14.81亿元,同比减少1.75亿元,预收款项14.81亿元,同比减少1.75亿元;公司本期内暂无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非流动负债共计3811.58万元,同比增加25.69万元。  应-款和坏账准备方面,截至期末山西汾酒应-款账面期末余额3566.17万元,账面价值1935.99万元,坏账准备1630.18万元;期初账面余额3055.13万元,账面价值1513.97万元,坏账准备1541.16万元,坏账准备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89.02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89.02万元。      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山西汾酒存货账面余额40.59亿元,期末账面价值40.56亿元,存货跌价准备338.47万元;期初账面余额32.64亿元,账面价值32.60亿元,存货跌价准备338.47万元。本期报告内山西汾酒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没有变化,公司也没有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山西汾酒应付职工薪酬5.96亿元,同比增加1.43亿元,其中短期薪酬期末余额3.28亿元,同比增加7532.83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45亿元,同比增加1.07亿元。    报告期内,山西汾酒前十大股东中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况。山西汾酒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568万股,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8.66亿股变更为8.72亿股。报告期内,山西汾酒没有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计划。  截至2019年6月30日,山西汾酒的主要股东(前十大股东)中,与2018年12月31日相比,有4家股东选择增持(新增持1家),有3家股东进行了减持(退出十大股东1家),有4家股东持股不变。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5.07亿股,持股比例由58.52%降为58.14%;华创鑫睿(-)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9915.45万股,持股比例由11.45%降为11.38%;原第五大股东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降为第八大股东,持股808.17万股,持股比例0.93%;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九大股东,持股589.40万股,持股比例0.68%。  原第六大股东-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升为第三大股东,持股由783.37万股增持到2254.42万股,增持1471.05万股,持股比例由0.9%变为2.59%;第四大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由1064.80万股增持到1419.27万股,增持354.47万股,持股比例由1.23%变为1.63%;原第十大股东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升为第七大股东,持股由528.72万股增持到815万股,增持286.28万股,持股比例由0.61%变为0.9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持1030.01万股,持股比例1.18%,升为第五大股东。  原第三大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为第六大股东,持股由1175.17万股减持到940万股,减持235.17万股,持股比例由1.36%变为1.08%;原第八大股东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降为第十大股东,持股由612.29万股减持到557.48万股,减持54.81万股,持股比例由0.71%变为0.64%;原第七大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减持714.09万股,持股比例0.82%,已不再是前十大股东。